全球新动态: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、董监高持股及变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
为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实施股份回购、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,积极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中小股东权益,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,证监会对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回购规则》)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》)部分条款进行修订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股份回购是国际通行的维护公司投资价值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、丰富投资者回报机制的重要手段,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。近年来,上市公司能够从实际出发审慎制定回购方案,依法依规实施回购,股份回购活跃度持续提升,家数、规模呈现增长态势,市场反映良好。随着市场环境变化、市场主体需求多元化,部分股份回购的条件设置较为严格,实施的便利度不够,股份回购尚未成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的长效机制。为进一步提升回购的制度包容性和实施便利性,结合实践情况,此次修订对《回购规则》关于回购条件等部分条款做了优化和完善。
同时,为便于上市公司董监高依法合规增持股份,向市场传递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,此次修订对《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》有关禁止交易“窗口期”的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。
(相关资料图)
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,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,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规则,履行法定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。
通知全文
关于修订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》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》公开征求意见通知
为支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实施股份回购、董监高依法增持股份,积极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中小股东权益,更好顺应市场实际和公司需求,证监会拟对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》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》进行修订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,进入首页右侧点击“公开征求意见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2.电子邮件:ssb@csrc.gov.cn。
3.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部,邮政编码:100033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3日。
附件:
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
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
中国证监会
2022年10月14日
(文章来源:证监会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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